新科协发〔2016〕5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各地、州、县(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2016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科普大篷车更新管理及北斗设备配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大篷车运行管理工作
按照《科普大篷车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县科协要做好科普大篷车的运行管理工作,明确科普大篷车项目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充分利用全国科技馆科普服务平台(kpfwpt.cdstm.cn)和流动科普资源北斗动态管理系统开展科普大篷车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每月25日前要将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运行数据以电子版形式提交新疆科技馆科普工作队。
2.积极利用全国科技馆科普服务平台上传工作动态。
3.每年11月底前提交科普大篷车年度工作总结。
二、科普大篷车更新及手持式北斗应用终端系统分配
根据2016年度中国科协科普大篷车配发工作安排,按照《关于2016年度科普大篷车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普函传字〔2015〕89号)确定的配发原则以及各地区报送的排序,因我区大篷车配发工作已完成,根据使用车辆情况,中国科协确定了我区更新科普大篷车的地州市(见附件1)。
同时,根据全国科普大篷车远程管理系统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科普大篷车工作效率、宣传效果和服务能力,加强科普大篷车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将为我区配发科普大篷车22台手持式北斗应用终端系统,地州市科普大篷车必配,余下的由地州市自行分配,要求及时提交北斗设备3g卡号、相关车辆信息和负责人信息,自学先期下发的北斗设备教学ppt,后期将组织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配发地州市及数量见分配表(附件2)。
联系单位:新疆科技馆科普工作队
联系电话:0991-6166998
联 系 人:张广平 15999180618
戚 炜 15909009953
邮 箱: qq:150424514
附件:1、2016年科普大篷车更新安排表
2、2016年科普大篷车手持式北斗应用终端配发表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