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16〕4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老科协,各地州市科协、老科协,新疆老科协各分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老科协:
根据新疆老科协第六届理事会决定,拟于2016年5月中旬在乌鲁木齐市召开新疆老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规模120人。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国老科协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审议新疆老科协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修改新疆老科协章程;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产生办法
1.各地、州、市老科协,新疆老科协各分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老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
2.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由新疆老科协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联系,请他们协助推荐特邀代表。
3.新疆老科协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原则上作为当然代表。
4.代表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老科协事业和工作,身体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每位代表须填写并报送《新疆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第七届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二、理事候选人推荐办法
1.各地、州、市老科协,新疆老科协各分会,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老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通过民主程序,推选理事候选人。
2.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的理事候选人,由新疆老科协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联系,请他们协助推荐。
3.为了保持理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充实新生力量,理事候选人原则上每届至少更新三分之一。
4.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老科协事业和工作,身体健康;
(3)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5.每位理事候选人须填写并报送《中国老科协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地州市科协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协调做好本地老科协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
2.为保障代表大会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代表登记表、理事候选人推荐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新疆老科协秘书处。
联系人:韩敏
联系电话:0991—6386528 6386541 13999855851
传真:0991—6386528
通信地址:乌市北京南路52号科技大厦7楼(830011)
电子邮箱:275579434@qq.com
附件:1.新疆老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新疆老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新疆老科协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