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16〕13号
自治区科协八届常委、名誉主席:
根据科协章程,自治区科协八届三次常委会议定于2016年2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月18日(星期四)10:30(北京时间,下同)
二、会议地点
自治区科协办公楼17楼昆仑厅(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
三、主要议程
1.传达《中央书记处关于科协工作的几点意见》;
2.审议自治区科协八届三次全委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自治区学会评估工作报告;
4.审议自治区科协接纳、取消团体会员的决定;
5.通报中国科协表彰、奖补、命名项目;
6.审议人事事项
四、其他事项
1.请将会议回执表于2月16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至自治区科协。
2.请于2月18日10:00前在自治区科协办公楼17楼报到。
3.常委会结束后,请您于11:30继续参加在自治区科协办公楼二楼学术报告厅召开的自治区科协八届三次全委会议。
联系人:杨 大 伟 0991—6386011 15199108037
努尔夏提 0991—6386011 13619931971
电子邮箱:
附件:自治区科协八届三次常委会议回执表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