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办发〔2023〕45号
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高校科协,各地州市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95号),自治区科协作为省级推选单位负责组织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奖。
二、推选名额
根据优中选优原则进行推选,名额不限。
三、推选办法
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项目(人选)总体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立项背景、创新点(发明点)及技术内容、研究的局限性、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及第三方评价、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每位完成人对项目的贡献等。请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18:00点前,将报告材料(刻录成光盘)报送至自治区科协,逾期不予受理。自治区科协将择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拟推选候选项目(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推选要求
(一)拟推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二)推选候选项目(人选)需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推选,一经中国科协提名不接受撤回申请。
(三)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项目(人选)一经推选,未经允许,提名书中的项目完成人等重要信息一律不得更改。《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国际部)
联系人:开萨尔、阿特那依
联系电话:0991-6386023 6386028
通讯邮箱:xjkxxhb@126.com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686号新疆科协大厦512室
邮编:830011
自治区科协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