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23〕123号
各地、州、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贯彻落实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17〕45号)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办法》(新科协发〔2018〕45号)要求,进一步激励和支持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自治区科协党组研究决定,对自治区范围内被中国科协命名为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19个县(市、区)实施奖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自治区范围内19个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3.塔城地区沙湾市
4.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5.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6.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
7.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8.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
9.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10.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1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
12.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
1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1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
15.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
16.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
17.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18.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19.喀什地区叶城县
二、奖补金额
19个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各奖补人民币2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
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主要围绕以下方面使用好奖补资金:
(1)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探索“科普 ”和“ 科普”等科普服务新模式,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全域科普工作全领域行动。
(2)较好地联合本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相关单位、企业、学校及其它相关单位推进实施全域科普工作,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取得较好实效。
(3)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设科普栏目,运用科普公众号、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建立科普传播渠道,实现全域科普工作全媒体传播。
(4)成立各类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动员科技志愿者开展科普活动,推动科技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5)开展其它具有当地特色的科普活动。
(二)严格监督管理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科普工作,加强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建设,严禁擅自挪作它用。各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合理规划使用,专款专用。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资金使用方向科学合理制定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并于8月18日前将方案(附奖补资金使用预算)加盖单位公章pdf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自治区科协科普部。自治区科协适时对各单位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提升工作质效
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强化价值引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深入构建以县域为重点、街道乡镇和村、社区为主阵地的基层科普组织动员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建设新时代美好新疆提供基础支撑。
联 系 人: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汤广源
联系电话:0991-6386024 18167877335
邮 箱:xjkxkpb@126.com
自治区科协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