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23〕78号
自治区各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地州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2023年4月17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发布以来,得到全区科技工作者的热切关注并积极参与。为进一步加强“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充分挖掘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自治区科协决定延长“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周期并调整部分评选程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最美科技工作者”网上评选平台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延长至7月1日20:00。
二、程序安排
1.推荐环节(即日起至7月1日):申报不设名额限制。自治区各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各地州市科协及各有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要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广泛参与,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数。
推荐单位要对推荐的候选人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2.评选环节(7月2日至7月30日):①网络投票。在天山科技云注册认证的科技工作者中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数作为评选重要参考。
②初步评选。在自治区学会理事长中开展初步评选,评选出若干人员进入下一轮评选环节。
③最终评选。在自治区科协常委以及3家主办单位中开展最终评选。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共同把活动抓出质量、抓出声势、抓出影响。
3.坚持原则。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
自治区科协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自治区科协调研宣传部,路遥,0991-6386020;评选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991-319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