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协发〔2016〕4号
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推进专家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自治区自然科学领域专家的智力和技术优势,为自治区科学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更好作用,经自治区科协研究,决定建立自治区“自然科学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学科)有建树、有权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应在6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70周岁。
二、推荐名额
1、设有分会或专业委员会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分会或专业委员会分别推荐3名,由各自治区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统一汇总上报。
2、没有分会或专业委员会的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5名以上,最多不超过10名。
三、组织程序
1、推荐专家由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确定;
2、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对所推荐的专家进行排序,填写《自治区“自然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报自治区科协(书面、电子版);
3、自治区科协将经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的入选自治区“自然科学专家库”专家人选名单,在有关媒体予以公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高度重视自治区“自然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原则;
2、请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于2月5日前将《自治区“自然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表》报自治区科协学会学术部。
联 系 人:艾斯卡尔·塔瓦库力
联系电话:6386022 13999410761
邮 箱: qq群:85069841
2016年1月18日
自治区“自然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推荐学会: 推荐序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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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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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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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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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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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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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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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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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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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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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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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果及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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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盖章) 2016年 月 日 |
审批 意见 |
2016年 月 日 |